[學誌] Morris: φ of L. Ch.2

CH. 2 Frege on Sense and reference


2.1 intro:同意 L1, L2, L3.、反對 L4, L5。


2.2 心理主義與脈絡原則。

Prop 2.2.1 所有字詞都意指觀念。(心理主義。)

(F1) 並非所有字詞意指觀念。

(F2) 字詞意義是被任何人理解的部份。

假使字詞的意義是無法被任何人理解的部份,則溝通不可能。#

觀念是無法被別人理解的;因此,F1。

Prop 2.2.2 字詞屬於人類關心的領域,並且關心的對象是事物本身。(世界取向。)

           觀念並非事物本身;因此,F1。

(CP) 字詞的意義必須依賴其出現的語句才能夠決定。(脈絡原則。)

說是兩個優點—1. 反心理主義 (!?)、2.解釋語句整體性。
  不過我覺得單純只是 Frege 想用真值作為意義的基礎而已...?
    這部份我問彭孟堯並且獲得相當精彩的答覆。
    老師用課本也提及的例句「the concept horse is not a concept」解釋。
    因為單辭和述詞的指涉相異,又字詞是單辭或述詞由語句的結構決定;
    因此,字詞的意義必須依賴其出現的語句才能夠決定。

    套用那個例句,因為 "the concept horse" 處於單辭的位置;
    所以其指涉應該是某個 object,而並非概念。’10  May 06

(PC) 語句的意義必須依賴其組成部件與組成方式決定。(組成原則。)
  這個原則於邏輯也是個被普遍接受的原則。


2.3 Frege 和邏輯。

(v) 某論證具備效力,若且唯若,其不可能前提為真而結論為假。

命題邏輯—以語句為單位給定真值。課本是寫成語句邏輯 (sentense logic)。

述詞邏輯—分割語句為?? (term) 和述詞 (predicate)。"term" 不知道怎麼翻譯。囧

我們可以發現這三種層級所對應的意義:

語句對應是真或假、term 對應其所指的事物、述詞對應一個能夠決定真假的函數。


2.4 Frege 的指涉 (reference):字詞—事物;述詞—概念 (Concept);語句—真值。

term 放入述詞產生語句;事物放入概念產生真值。

Prop 2.4.1 指涉是語言的意義。


2.5 Frege 的意思 (sense):

然而,Prop 2.4.1 無法解釋這些現象—

 Obj 2.5.1 我們能夠區分兩種等同—分析地等同、以及資訊地等同。

 Obj 2.6.1 我們能夠理解並無指涉的 term。(現實中不存在的事物,抑或虛構的事物。)

 Obj 2.6.2 我們能夠理解某個語句,卻可能不理解每個部件指涉都相同的另個語句。
      亦即「指涉的不透明性」 (referential opacity)。

 多數發生於命題態度 (PoA) 與提及的語句。


Prop 2.5.1 意思是語言的意義。

Frege 引入另個語言的意義—意思—解決上述的困難。

不過 Frege 只說明意思是指涉呈現的型態 (mode of presentation)。
  Frege 曾經提及「不同語言的對應字詞具備相同的意思」,或許能幫助理解。
Prop 2.7.1 意思並非私密的心理狀態,而是公開的抽象事物。

Prop 2.7.2 色調 (colouring/ tone) 是心理狀態和字詞的連結。

Prop 2.7.3 語句的意思是思想 (Thought)。


(F3) 名字 (proper name) 和確定描述辭 (definite description) 都是單辭 (sigular term)。
  某人或某物的名字。 附加定冠詞 "the" 的字詞。      定義於 ST1。
(F4) 名字和確定描述辭都有意思 (某些還有指涉)。

(ST1) 單辭的作用是指涉事物。

(ST2) 若包含單辭的語句,其單辭缺乏指涉,則該語句沒有真值。


2.8 意思與其基本顧慮:只是說明設立「意思」是想解決只用指涉當作意義導致的困難。
  ※基本顧慮 (Basic Worry) 就是 Obj 2.5.1-6.2,於 Ch.3 用 P1-3 表示。
  於 Ch.3 基本顧慮增加兩項,於 Ch.4 說明該顧慮是指世界取向必須解決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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