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證明無效力:主要是在訓練對述詞的直覺...
8.3 擴充:也是訓練述詞的直覺,可以注意取代個例都是針對整個語句。
9.2 四個量限詞規則:重點在對個例取代後的常數與變數的理解。
變數—表面變數 (quasivariable);只是武斷地代表某些個體。
常數—專名 (proper name);只是任意地指向某個未決定的個體。
※這邊理解 referring use 和 attributive use 可能比較能夠理解。
※量限詞的範圍必須是整個語句才能取代。
9.4 引進述詞的四個規則與限制。
UI: (u)(...u...) /∴ (...w...)
限制:1. 整行取代、2. 使用常數或變數取代、3. 取代變數必須於取代後語句自由。
EI: (Ξu)(...u...) /∴ (...w...)
限制:1. 整行取代、2. 使用變數取代、3. 禁止使用先前自由的變數作為取代變數。
4. 取代變數必須於取代後語句自由。
UG:(...u...) /∴ (w)(...w...)
限制:1. 整行取代、2. 只能取代變數、3.禁止取代從 EI 推得的自由變數。
4. 禁止取代尚未獲釋的假設前提的自由變數、
5. 禁止使用語句已經出現的變數取代。
EG:(...u...) /∴ (Ξw)(...w...)
限制:1. 禁止使用語句已經出現的變數取代。
9.6 量限詞否定 (QN):
(u)(...u...)::~(Ξw)~(...w...)/ (Ξu)(...u...)::~(w)~(...w...)
10.1 關係述詞:Axn, xn=
10.2 量限詞:(xn)Axn, xn=
10.3 擴充:同於性質述詞,能夠快速掌握語句的意義。
10.4- 10.5 時空:就是寫個時空變數,再讓它和其他語句產生關聯。
11.1- 11.3 只是解釋 9.4 這些限制的考慮。
11.4 插旗系統 (flagging system): 只是改動 UG 的形式。
12.1 決定性 (decidability): 在有限步驟內判斷某語句的效力。
※根據 Church,述詞邏輯是非決定性的系統。
12.3 EI—必須新設變數;UI—必須跟隨既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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